通知公告

首页 通知公告 >> 正文

西北工业大学民航学院2020年适航技术与管理工程博士专项班复试工作方案

2020年05月29日   作者:   摄影:   点击:

民航学院根据学校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安排,结合学院招生工作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机构

民航学院成立工程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由学院院长、分管研究生工作副院长、学生工作副书记等人员组成,负责制定复试工作具体方案、审定复试小组成员、处理复试过程中考生提出的质疑和申诉。复试专家组组长、成员由高级职称教师组成,设组长1名,另设专职秘书1人,负责复试情况记录和安排相关事宜。并成立督导组,组长由学院党委工作负责同志担任,对学院复试全过程进行督导,确保程序规范、公正透明。

复试方式

我院工程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采用网络远程复试方式。

1、复试平台

主平台:腾讯会议;

备用平台:瞩目会议;

原则上要求使用PC端登录。

2、环境要求

考生的复试场所要求环境相对安静、独立,光线明亮;周围不得有与复试相关的任何参考资料以及人员等。考生进入复试现场后,需通过360°旋转摄像头展示其周围环境,复试秘书认可后方可开始进行面试考核。

3、硬件设备要求

需要有能够稳定传输画面(进行视频)及音频(进行对话)的带有摄像头及话筒/听筒功能的笔记本电脑/台式机,并保证网络环境稳定。可依据所在地网络情况,选择有线网络、无线网络或移动数据热点。

、复试工作安排

时间安排:5月31日上午8:00-13:00

面试内容包含思想政治考核、专业外语水平考核、专业综合能力考核等三方面,每部分满分100分。每位考生远程复试总时间不少于20分钟。复试内容顺序及要求如下:

1.思想政治考核(占复试总成绩10%)

考核内容:全面考核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包括考生的思想意识、政治态度和法纪素养等,考查考生对政治理论知识的掌握程度及运用理论知识分析实际问题的能力。

2.专业外语水平考核(占复试总成绩20%)

考核内容:全面考核考生的专业外语水平以及听说能力,考核考生外文专业文献的阅读及理解能力。

3.专业综合能力考核(占复试总成绩70%)

考核内容:全面考核考生对学科基础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以及其科研能力和水平等,同时还注重考核考生的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

4.复试流程

秘书邀请考生进入面试小组界面,介绍复试专家成员,考生资料审核(持本人身份证原件、《2020年西北工业大学工程博士招生复试知情承诺书》正对屏幕接受资格审核,由复试秘书进行视频截图并留存。)及自我介绍,思想政治问答,英语问答,PPT汇报、专业知识问答,考生离场。

录取工作

1.录取总成绩计算

复试总成绩=思想政治考核成绩*10%+专业外语水平考核成绩*20%+

专业综合能力考核成绩*70%

2.录取原则

根据录取总成绩从高到低顺序择优录取。政审不合格,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不合格的不予录取;录取总成绩低于60分的不予录取;复试中认定为违规违纪的不予录取。

2020年拟录取的工程博士研究生入学后3个月内,我校将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包括全口径照片复查、证件复查、档案复查、资格复查、户籍复查,以及抽样性的专业能力复试复查。复查工作结束后,学校将对复查不合格的学生印发有关取消入学资格正式处理文件。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3.拟录取名单公布

按专业招生指标数,根据总成绩从高到低顺序择优录取

公布时间:2020年6月5日

公布方式:民航学院网站

考生复试纪律

1.考生需将五官清楚显露,不得故意遮蔽面部、耳朵等部位,复试期间不得戴帽子、墨镜、口罩等,以保证身份确认及复试全程实时监控;复试全程考生不得切换屏幕,不得佩戴耳机。

2.复试过程中不得使用美颜及滤镜,本人全程出镜并将双手放在屏幕前方,不得中途离开座位,无关人员不得在考试区域内出现,否则视为违纪,直接取消复试资格。

3.严禁考生出现弄虚作假及替考作弊等行为,一经查实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视情节轻重予以处理。

4.复试过程中严禁考生对复试过程进行录音录像,严禁将复试相关资料上传网络或提供给相关培训机构,一经查实将取消其复试资格并追究相关责任。

5.未尽事宜按学校和学院的规定执行。

、体检

在疫情防控期间,为了保障考生的生命健康安全,我校2020年工程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体检与新生入学体检合并。体检不合格者,取消入学资格。

七、信息公开

民航学院复试工作方案在学院网站上公开公示,拟录取名单于2020年6月5日在民航学院网站公布,且不少于10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名单不得修改,名单如有变动,须对变动部分做出说明,并对变动内容另行公示10个工作日。未经公示的考生一律不得录取,不予学籍注册。

八、监督与复议

咨询及申诉渠道:西北工业大学民航学院教学办公室

咨询电话:029-88460935

关闭

版权所有 ©2021-2023    西北工业大学民航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