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首页 人才培养 >> 研究生培养 >> 通知公告 >> 正文

西北工业大学民航学院2021年工程博士研究生复试工作方案

2021年06月07日   作者:   摄影:   点击:

一、复试方式

民航学院工程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采用网络远程复试的方式。

主平台:钉钉会议;

备用平台:腾讯会议;

二、参加复试人员名单

序号

考生编号

考生姓名

序号

考生编号

考生姓名

1

106991120002380

汪坤

12

106991120002391

李昊燃

2

106991120002383

胡勇

13

106991120002394

张海洋

3

106991120002376

高柯

14

106991120002400

谭震

4

106991120002382

李杨

15

106991120002399

陈余秋

5

106991120002378

孙辉鹏

16

106991120002386

袁鹏

6

106991120002379

刘洋

17

106991120002390

陈龙辉

7

106991120002375

湛文韬

18

106991120002388

梁永朝

8

106991120002381

柳洁

19

106991120002392

雷延生

9

106991120002385

王浩

20

106991120002395

徐健

10

106991120002384

吕亚方

21

106991120002387

刘应明

11

106991120002396

崔盼礼

22

106991120002506

王义龙

三、复试工作时间安排

复试时间为:202169日上午800

四、复试相关要求

(一)复试条件、复试纪律要求

1.环境要求

考生的复试场所要求环境相对安静、独立,光线明亮;周围不得有与复试相关的任何参考资料以及人员等。考生进入复试现场后,需通过360°旋转摄像头展示其周围环境,复试秘书认可后方可开始进行面试考核。

2.硬件设备要求

复试考核采用双机位,第一机位用于采集考生音、视频源(考生正前方),建议使用笔记本电脑或者台式机并连接无线网络;第二机位用于采集考生所处的环境(考生远端,侧方或者后方),要求能够监控考生的周边情况以及第一机位显示器的音、视频源,建议使用手机并连接4G/5G网络。第一机位和第二机位视野交叉形成360度监控视野。

3. 复试纪律

1)考生需将五官清楚显露,不得故意遮蔽面部、耳朵等部位,复试期间不得戴帽子、墨镜、口罩等,以保证身份确认及复试全程实时监控;复试全程考生不得切换屏幕,不得佩戴耳机。

2)复试过程中不得使用美颜及滤镜,本人全程出镜并将双手放在屏幕前方,不得中途离开座位,无关人员不得在考试区域内出现,否则视为违纪,直接取消复试资格。

3)严禁考生出现弄虚作假及替考作弊等行为,一经查实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视情节轻重予以处理。

4)复试过程中严禁考生对复试过程进行录音录像,严禁将复试相关资料上传网络或提供给相关培训机构,一经查实将取消其复试资格并追究相关责任。

5)未尽事宜按学校和学院的规定执行。

(二)复试流程

秘书邀请考生进入面试小组界面,介绍复试专家成员,考生资料审核(持本人身份证原件、《2021年西北工业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录取知情承诺书》正对屏幕接受资格审核,由复试秘书进行视频截图并留存。)及自我介绍,PPT汇报,思想政治问答,英语问答,专业知识问答,考生离场。

(三)复试内容及要求

复试内容包括思想政治考核、专业外语水平考核、专业综合能力考核三部分,每部分100分。

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考核成绩*10%+专业外语水平考核成绩*20%+专业综合能力考核成绩*70%

五、录取工作

(一)录取总成绩计算

录取总成绩=复试成绩

(二)录取原则

根据录取总成绩从高到低顺序择优录取。政审不合格,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不合格的不予录取;录取总成绩低于60分的不予录取;复试中认定为违规违纪的不予录取。

六、舆情及投诉预案

事件

处置程序

备注

投诉没有按照分数从高到低顺序依次录取

考核全过程录音录像,考核打分表由考核专家签字后留存备查。若投诉属实,责查考核专家组及民航学院主管领导责任,重新上报拟录取名单。


投诉学生材料作假

学院对学生提交的材料与网传资料逐一核实。若投诉属实,取消学生录取资格并依法追究其相关责任。


投诉学生条件不符

学院对学生提交的材料逐一核实。若投诉属实,取消学生录取资格并依法追究其相关责任。


投诉考核程序

考核全过程录音录像,接受研究生院及上级部门随时督查。若投诉属实,责查考核专家组及民航学院主管领导责任,重新上报拟录取名单。


七、信息公开

民航学院复试工作方案在学院网站上公开公示,拟录取名单于2021610日在民航学院网站公布,且不少于10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名单不得修改,名单如有变动,须对变动部分做出说明,并对变动内容另行公示10个工作日。未经公示的考生一律不得录取,不予学籍注册。

八、监督与复议

咨询及申诉渠道:西北工业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民航学院研究生教学办公室、民航学院复试督导组;

咨询电话:029-88493042(校研招办)、 88460935(民航学院教学办)、88460926(民航学院督导组)

 

西北工业大学民航学院

202167

 

关闭

版权所有 ©2021-2023    西北工业大学民航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