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复试方式
民航学院工程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采用网络远程复试的方式。
主平台:钉钉会议;
备用平台:腾讯会议;
二、参加复试人员名单
序号 |
考生编号 |
考生姓名 |
序号 |
考生编号 |
考生姓名 |
1 |
106991120002380 |
汪坤 |
12 |
106991120002391 |
李昊燃 |
2 |
106991120002383 |
胡勇 |
13 |
106991120002394 |
张海洋 |
3 |
106991120002376 |
高柯 |
14 |
106991120002400 |
谭震 |
4 |
106991120002382 |
李杨 |
15 |
106991120002399 |
陈余秋 |
5 |
106991120002378 |
孙辉鹏 |
16 |
106991120002386 |
袁鹏 |
6 |
106991120002379 |
刘洋 |
17 |
106991120002390 |
陈龙辉 |
7 |
106991120002375 |
湛文韬 |
18 |
106991120002388 |
梁永朝 |
8 |
106991120002381 |
柳洁 |
19 |
106991120002392 |
雷延生 |
9 |
106991120002385 |
王浩 |
20 |
106991120002395 |
徐健 |
10 |
106991120002384 |
吕亚方 |
21 |
106991120002387 |
刘应明 |
11 |
106991120002396 |
崔盼礼 |
22 |
106991120002506 |
王义龙 |
三、复试工作时间安排
复试时间为:2021年6月9日上午8:00
四、复试相关要求
(一)复试条件、复试纪律要求
1.环境要求
考生的复试场所要求环境相对安静、独立,光线明亮;周围不得有与复试相关的任何参考资料以及人员等。考生进入复试现场后,需通过360°旋转摄像头展示其周围环境,复试秘书认可后方可开始进行面试考核。
2.硬件设备要求
复试考核采用双机位,“第一机位”用于采集考生音、视频源(考生正前方),建议使用笔记本电脑或者台式机并连接无线网络;“第二机位”用于采集考生所处的环境(考生远端,侧方或者后方),要求能够监控考生的周边情况以及“第一机位”显示器的音、视频源,建议使用手机并连接4G/5G网络。第一机位和第二机位视野交叉形成360度监控视野。
3. 复试纪律
(1)考生需将五官清楚显露,不得故意遮蔽面部、耳朵等部位,复试期间不得戴帽子、墨镜、口罩等,以保证身份确认及复试全程实时监控;复试全程考生不得切换屏幕,不得佩戴耳机。
(2)复试过程中不得使用美颜及滤镜,本人全程出镜并将双手放在屏幕前方,不得中途离开座位,无关人员不得在考试区域内出现,否则视为违纪,直接取消复试资格。
(3)严禁考生出现弄虚作假及替考作弊等行为,一经查实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视情节轻重予以处理。
(4)复试过程中严禁考生对复试过程进行录音录像,严禁将复试相关资料上传网络或提供给相关培训机构,一经查实将取消其复试资格并追究相关责任。
(5)未尽事宜按学校和学院的规定执行。
(二)复试流程
秘书邀请考生进入面试小组界面,介绍复试专家成员,考生资料审核(持本人身份证原件、《2021年西北工业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录取知情承诺书》正对屏幕接受资格审核,由复试秘书进行视频截图并留存。)及自我介绍,PPT汇报,思想政治问答,英语问答,专业知识问答,考生离场。
(三)复试内容及要求
复试内容包括思想政治考核、专业外语水平考核、专业综合能力考核三部分,每部分100分。
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考核成绩*10%+专业外语水平考核成绩*20%+专业综合能力考核成绩*70%
五、录取工作
(一)录取总成绩计算
录取总成绩=复试成绩
(二)录取原则
根据录取总成绩从高到低顺序择优录取。政审不合格,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不合格的不予录取;录取总成绩低于60分的不予录取;复试中认定为违规违纪的不予录取。
六、舆情及投诉预案
事件 |
处置程序 |
备注 |
投诉没有按照分数从高到低顺序依次录取 |
考核全过程录音录像,考核打分表由考核专家签字后留存备查。若投诉属实,责查考核专家组及民航学院主管领导责任,重新上报拟录取名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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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学生材料作假 |
学院对学生提交的材料与网传资料逐一核实。若投诉属实,取消学生录取资格并依法追究其相关责任。 |
|
投诉学生条件不符 |
学院对学生提交的材料逐一核实。若投诉属实,取消学生录取资格并依法追究其相关责任。 |
|
投诉考核程序 |
考核全过程录音录像,接受研究生院及上级部门随时督查。若投诉属实,责查考核专家组及民航学院主管领导责任,重新上报拟录取名单。 |
|
七、信息公开
民航学院复试工作方案在学院网站上公开公示,拟录取名单于2021年6月10日在民航学院网站公布,且不少于10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名单不得修改,名单如有变动,须对变动部分做出说明,并对变动内容另行公示10个工作日。未经公示的考生一律不得录取,不予学籍注册。
八、监督与复议
咨询及申诉渠道:西北工业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民航学院研究生教学办公室、民航学院复试督导组;
咨询电话:029-88493042(校研招办)、 88460935(民航学院教学办)、88460926(民航学院督导组)
西北工业大学民航学院
2021年6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