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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2022-2023学年民航学院研究生综合测评实施细则》的通知

2023年06月08日   作者:   摄影:   点击:

全体研究生同学:

为进一步做好学院2022-2023学年研究生综合测评和奖助学金评定工作,院学生工作组于5月10日针对《民航学院研究生综合测评实施细则》(2021-2022年版)组织各年级民主推荐的研究生代表,对前期广泛征集的意见进行了讨论,并结合研究生各年级的实际情况,形成了统一意见。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1.鉴于春博的第一学年起止时间是2022年3月1日至2023年3月1日,建议学年区间按照学校有关文件执行。

2.SCI索引分区按照论文发表当年的中科院分区,在大类和小类的分区中取高者确定。

3.对因评选政策和规则调整造成的结果变化,应当另行公示。

4.现行综测规定国家专利申请不算分,公开之后才算分,公开后加1/4的分数,授权后加剩下3/4的分数。国防专利没有公开流程,申请后加1/4的分数,授权后加3/4的分数,需要提交专利局相关文件。

5.沿用现行规定:发表分+1/4索引分(1、2区收录)。

改后的实施细则已通过学院网站和微信群向各年级学生进行公示。《2022-2023学年民航学院研究生综合测评实施细则》将用于指导研究生2022-2023学年综合测评工作。

特此通知。

附件1-3:2022-2023学年民航学院研究生综合测评实施细则。

民航学院学生工作组

2023年6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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