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首页 通知公告 >> 正文

民航学院2023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考核”制实施方案

2023年03月01日   作者:   摄影:   点击:

一、 招生学科

力学、航空宇航科学与技术、通信工程、控制工程、航空工程、材料工程

二、报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具有下列学位之一的人员:

(1)已获硕士学位并取得硕士学位证书的人员;

(2)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须在入学前取得硕士学位证书),获得国外硕士学位的人员入学前必须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3.身体和心理健康状况符合我校规定。

4.有两名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的书面推荐意见,其中一位应为申请人的硕士导师(该导师如为副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亦可)。

5.须征得考生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同意。

6.考生报考前应与所报导师取得联系,了解导师科研方向与招生指标,并征询导师意见。

7.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考生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获得学士学位6年及以上(从获得学士学位之日算起到博士生入学之日);已修完与博士报考专业相关的硕士研究生课程(由学校研究生管理部门出具成绩证明);以第一或第二作者(完成人)身份在国内外核心期刊上发表过与博士报考专业相关的2篇学术论文;获得过省部级以上科研奖励,一般应具有副高以上职称(或相当职称);经我校审核确认已达到与硕士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每位博士生导师每年最多只能招收1名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考生。

8.考生外语水平应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CET-6≥425;

(2)IELTS≥6.0;

(3)TOEFL≥80;

(4)GRE≥300(新);

(5)GMAT≥650;

(6)WSK(PETS-5)考试合格;

(7)在国外有1年及以上全日制学习经历(英语为当地主要日用语言或授课语言)的人员,该部分人员需提供国外学习经历的证明和成绩单;

(8)其他语种:仅限我校当年招生专业目录中公布的语种。须提供国家级语言考试的通过证书或合格成绩单。

其中第(1)-(8)项的时间范围为2018年1月1日至2023年3月1日。

未满足外语水平条件的考生,须参加学校统一组织的外语考试,考核通过后方可认定为外语水平满足条件(考试报名时间以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通知为准)。

三、报名流程

(一) 网上报名

网上报名时间:3月2日—3月20日12:00

修改网报材料时间:3月24日9:00—3月27日24:00

网上缴费时间:3月24日9:00—3月31日12:00

考生需在规定时间内登录“西北工业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 (https://yzb.nwpu.edu.cn/),进入博士网上报名系统,按要求填写个人信息,上传本人照片及其他报名材料,提交网报信息,网报资格审核通过后缴纳报名费。

考生须在网报系统上传以下报名材料:

1.《西北工业大学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报名登记表》。

2.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两位教授的推荐信,其中一位应为申请人的硕士导师(该导师如为副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亦可)。

3.学历学位证明材料:已获得硕士学位的考生需提交本科、硕士学位证书,本科、硕士学历证书,本科、硕士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信网打印,有效期选择最长时限),硕士学位认证报告(获硕士学位方式为非学历教育);应届生需提交本科学位及学历证书、本科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和硕士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同等学力人员需提交本科学位及学历证书、本科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及学士学位认证报告;获得国外硕士学位的人员需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4.外语水平证明材料(如CET-6、TOEFL、IELTS等的证书或成绩单)。

5.应届生需提供本科及硕士阶段成绩单(须加盖所在学院或学校学习成绩管理部门公章)。

6.本人有效身份证(正反两面),应届硕士毕业生需提供学生证。

7.硕士学位论文中英文摘要(应届生提供硕士学位论文简介及研究进展)。

(二) 资格审核

1.学校初审。

考生完成报名后,应及时登陆博士网报系统查看审核结果(申请外语免试的考生需同时查看外语是否免考),未通过的考生请根据退回原因在规定时间重新提交报考材料,若再次不通过或逾期未重新提交报考材料则报名无效。审核通过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在报名系统完成缴费,缴费成功后方可视为报名成功,未缴费视为放弃。

2.邮寄报名材料

资格审核通过的考生须将网报上传所有报考材料复印件(《西北工业大学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报名登记表》和《专家推荐信》要求原件)邮寄至民航学院,所有报考材料由民航学院留存备查。报考材料邮寄截止时间:2023年4月10日。

邮寄方式:顺丰、EMS

邮寄地址:西安市友谊西路127号西北工业大学毅字楼213

联系人:陈老师

联系方式:029-88460935,13649260918

3.外语水平考核。

未达到免试条件或未在网报系统申请免试的考生需参加学校统一组织的外语水平考核。

考试时间:2023年4月8日

考试地点:西北工业大学友谊校区

考试科目:外国语

4.民航学院审核。

民航学院对网报资格审核通过、并且外语水平满足“免考”或已通过学校统一组织的外语水平考核的考生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按一定的录取差额比例择优选拔进入综合考核的考生。

四、综合考核

综合考核包括思想政治考核、专业外语水平考核、专业综合能力考核三部分,每部分100分。

综合考核总成绩=思想政治考核成绩*10%+专业外语水平考核成绩*20%+专业综合能力考核成绩*70%

五、录取

根据综合考核总成绩从高到低顺序择优录取。政审不合格、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不合格的不予录取;录取总成绩低于60分的不予录取;复试中认定为违规违纪的不予录取。

民航学院根据综合考核总成绩结果、招生指标及导师意见确定拟录取名单,并将录取总成绩结果、拟录取名单以及相关考核材料报研究生院,审核通过后,由民航学院进行公示。

六、信息公开

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考核实施相关信息在民航学院网站进行公开公示,确保选拔过程公开透明。对申请考核实施方案、招生计划、复试综合成绩、拟录取结果等重要信息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

七、监督与复议

按照有关规定对相关申诉和举报及时调查处理。

咨询及申诉渠道:西北工业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民航学院研究生教学办公室、民航学院复试督导组。

电子邮箱:minhang@nwpu.edu.cn

咨询电话:029-88493042(校研招办)、 88460935(民航学院教学办)、88460926(民航学院督导组)

民航学院

2023年3月1日

关闭

版权所有 ©2021-2023    西北工业大学民航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