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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北工业大学民航学院2021年博士研究生复试工作方案

2021年06月07日   作者:   摄影:   点击:

一、复试分数线

招生类型

招生人数

复试人数

复试分数线

外语

业务课

总分

公开招考

1

1

55

60

120

军事科学院

联合培养

1

1

55

60

120

二、参加复试人员名单

序号

考生编号

姓名

外语

业务课

总分

1

106991120001395

王宝栋

64

81

145

2

106991120001546

冯雅静

59

62

121

三、复试方式

民航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采用网络远程复试的方式。

主平台:钉钉会议;

备用平台:腾讯会议;

四、复试工作时间安排

复试时间:2021年6月9日上午8:00

五、复试相关要求

(一)复试条件、复试纪律要求

1.环境要求

考生的复试场所要求环境相对安静、独立,光线明亮;周围不得有与复试相关的任何参考资料以及人员等。考生进入复试现场后,需通过360°旋转摄像头展示其周围环境,复试秘书认可后方可开始进行面试考核。

2.硬件设备要求

复试考核采用双机位,“第一机位”用于采集考生音、视频源(考生正前方),建议使用笔记本电脑或者台式机并连接无线网络;“第二机位”用于采集考生所处的环境(考生远端,侧方或者后方),要求能够监控考生的周边情况以及“第一机位”显示器的音、视频源,建议使用手机并连接4G/5G网络。第一机位和第二机位视野交叉形成360度监控视野。

3.复试纪律

(1)考生需将五官清楚显露,不得故意遮蔽面部、耳朵等部位,复试期间不得戴帽子、墨镜、口罩等,以保证身份确认及复试全程实时监控;复试全程考生不得切换屏幕,不得佩戴耳机。

(2)复试过程中不得使用美颜及滤镜,本人全程出镜并将双手放在屏幕前方,不得中途离开座位,无关人员不得在考试区域内出现,否则视为违纪,直接取消复试资格。

(3)严禁考生出现弄虚作假及替考作弊等行为,一经查实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视情节轻重予以处理。

(4)复试过程中严禁考生对复试过程进行录音录像,严禁将复试相关资料上传网络或提供给相关培训机构,一经查实将取消其复试资格并追究相关责任。

(5)未尽事宜按学校和学院的规定执行。

(二)复试流程

秘书邀请考生进入面试小组界面,介绍复试专家成员,考生资料审核(持本人身份证原件、《2021年西北工业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录取知情承诺书》正对屏幕接受资格审核,由复试秘书进行视频截图并留存。)及自我介绍,思想政治问答,英语问答,专业知识问答,考生离场。

(三)复试内容及要求

1.思想政治考核(占复试总成绩10%)

考核内容:全面考核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包括考生的思想意识、政治态度和法纪素养等,考查考生对政治理论知识的掌握程度及运用理论知识分析实际问题的能力。

2.专业外语水平考核(占复试总成绩20%)

考核内容:全面考核考生的专业外语水平以及听说能力,考核考生外文专业文献的阅读及理解能力。

3.专业综合能力考核(占复试总成绩70%)

考核内容:全面考核考生对学科基础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以及其科研能力和水平等,同时还注重考核考生的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

复试总成绩=思想政治考核成绩*10%+专业外语水平考核成绩*20%+专业综合能力考核成绩*70%

六、录取工作

(一)录取总成绩计算

录取总成绩=初试成绩*60%+复试总成绩*40%

(二)录取原则

根据录取总成绩从高到低顺序择优录取。政审不合格,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不合格的不予录取;录取总成绩低于60分的不予录取;复试中认定为违规违纪的不予录取。

七、舆情及投诉预案

事件

处置程序

备注

投诉没有按照分数从高到低顺序依次录取

考核全过程录音录像,考核打分表由考核专家签字后留存备查。若投诉属实,责查考核专家组及民航学院主管领导责任,重新上报拟录取名单。


投诉学生材料作假

学院对学生提交的材料与网传资料逐一核实。若投诉属实,取消学生录取资格并依法追究其相关责任。


投诉学生条件不符

学院对学生提交的材料逐一核实。若投诉属实,取消学生录取资格并依法追究其相关责任。


投诉考核程序

考核全过程录音录像,接受研究生院及上级部门随时督查。若投诉属实,责查考核专家组及民航学院主管领导责任,重新上报拟录取名单。


八、信息公开

民航学院复试工作方案在学院网站上公开公示,拟录取名单于2021年6月10日在民航学院网站公布,且不少于10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名单不得修改,名单如有变动,须对变动部分做出说明,并对变动内容另行公示10个工作日。未经公示的考生一律不得录取,不予学籍注册。

九、监督与复议

咨询及申诉渠道:西北工业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民航学院研究生教学办公室、民航学院复试督导组;

咨询电话:029-88493042(校研招办)、88460935(民航学院教学办)、88460926(民航学院督导组)

西北工业大学民航学院

2021年6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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